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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章、刻章登记卡遗失补办,单位更名重刻公章,更换旧章及缴交印章规定
作者:admin(www.njxlkz.com) 发布于:2023-12-04 21:05:26 点击量:
公章、刻章登记卡遗失补办,单位更名重刻公章,更换旧章及缴交印章规定
1、公章或刻章登记卡遗失,须到属地派出所报案,并登报声明作废。补刻公章须持派出所证明,报纸及登报发票复印件,带上所有证照(批文),附上补刻证明到原审批机关办理手续(如原刻章登记卡未遗失请带上)。
2、单位更名,须带上原刻章登记卡,向原审批机关交回旧章后,按审批手续办理并启用新公章。
3、更换旧章,须带上刻章登记卡,单位证照(批文)复印件及更换证明(上级主管部门加具意见,附上新、旧公章样模)到原审批机关办理手续。
4、单位注销或其它原因需缴交公章,需凭刻章登记卡到原审批机关办理手续
5、银行用章更换在旧章上交公安局之前,应持新旧两套章到银行办理换印手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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